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嚴肅教學紀律,規範教學管理😅,保證678正常的教學秩序💒,培養高質量的合格人才🖐🏿,特製定本規範🕉。
第二條 認真執行教學工作基本規範,是對全體教學及其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也是考核📮、評價其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本規範所稱的教學及其管理人員是指全院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教學輔助人員、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各級教學管理人員📕。
第二章 教學計劃與教學文件
第三條 教學計劃是高等678人才培養的總體設計和實施方案,是保證678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規格與特色的重要文件,是組織教學過程、安排教學任務、確定教學資源及有關工作的基本依據。教學大綱是執行專業培養計劃👯、實現培養目標要求的教學指導文件◾️,是編寫教材🎟、組織教學👨🏽✈️🏌🏼♂️、進行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和教學管理的主要依據。
第四條 教研辦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和678的培養目標𓀜、辦學特色🤽🏽♂️、教學發展規劃等⏺,提出製定或修訂教學計劃的原則意見及基本要求。678組織各專業有關人員製定或修訂各專業教學計劃,上報教研辦。教研辦對各專業教學計劃進行初審後提交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由主管院長批準後執行👨🏼💻🤹♂️。教學計劃一經審定㊙️⛅️,不可隨意變動。
第五條 教研辦根據教學計劃編製全院各專業每學期開設課程目錄🧦。各年級根據開課目錄落實任課教師及相關人員,並報教研辦備案。教研辦負責檢查、監督各專業教學計劃的實施。
第六條 各專業培養計劃中所列的課程均須製定符合規定的課程教學大綱,無課程教學大綱的課程不能開課。課程教學大綱經批準執行後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改動🙅🏿♀️。
第三章 教材選定與出版
第七條 學科、術科部應根據教學要求選用教材,原則上應選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各門課程上報教材預訂計劃時,學科、術科部應審查簽字,並報教研辦審核。教研辦負責全院本專科學生的教材采購與發放。其他任何個人、單位都不得向學生發放或出售未經678批準使用的教材、講義📠。教材一經選定使用🧛🏻,除所訂教材有原則性的政治錯誤外🗽👩🚒,不得隨意更改。任課教師更換時🚵🏻,在原購教材未發放完之前不得另訂新書📁。
第八條 課程若無適用的正式出版教材,教師可以經所在學科、術科部和教研辦逐級審批後自編講義🫸。自編講義要控製字數(按每學時3~4千字控製),並按印刷出版部門的要求準時交稿🤼,準時校對付印🛳。對不及時交稿、不及時校對付印🐬🚽,造成上課無書(講義)者🚣🏻♂️🧚🏼♂️,作教學事故處理👆。
第九條 鼓勵教師按第八條規定的程序申請自編講義或教材𓀃。講義使用過兩屆且效果良好的(例如💎,被評為優秀講義獎的),可以申請作為正式教材出版。教材科每年辦理一次教材出版申請。教研辦根據需要和講義的質量,確定每年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師未按上述規定和程序直接與出版社聯系出版的教材,教研辦不承擔責任,也不確保使用。
第十條 凡納入678計劃的自編教材或正式版教材,享受教材編寫工作量補貼和有關政策獎勵🤸🏽。
第四章 課堂教學
第十一條 課堂教學是教師教書育人的主渠道。任課教師應嚴謹治學,為人師表;愛護學生🪤,嚴格要求⛳️;以科學精神和良好的人格力量影響學生👆🏼。
第十二條 承擔教學任務的教師,應服從學科🧑🏻⚕️、術科部的工作安排,並按照各教學環節的要求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
第十三條 開課前📶,任課教師應做好教學的各項準備工作🛼:深入任課班級,了解學生特點;備課要認真👩🌾、充分👩🦯🚒,內容要十分熟悉👽,力求做到能脫離講稿授課;要充分合理地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以提高教學效果🙀。新開課的教師(包括新開課程的教師)必須經過該課程必要的教學輔助工作的鍛煉🕵🏽♀️,並通過學科、術科部組織的試講。試講未通過者,不能承擔授課任務。
第十四條 任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每堂課開講前教師必須使用“同學們好⚂🦗!”等文明用語,嚴格按照課程教學大綱授課。上課力求做到內容充實👩🏿⚖️,概念準確,詳略得當,邏輯性強👩🏼🔬,條理分明,重點8️⃣、難點突出🫷🏿;表達流暢🎗🥷🏽,語言規範,使用普通話☣️;文字、符號、圖表🌁、術語等要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五條 任課教師應根據教學對象的層次和特點🔋,采用合理的教學方式和方法組織教學🧍🏻,努力營造學生積極參與的課堂教學氛圍,充分調動學生學習和思維的積極性與主動性🐚,註重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和自學能力。
第十六條 任課教師必須按課表在規定的時間、地點上課,不得遲到🆎,不得提前下課,不得自行更改上課時間或地點,不得隨意增減課時,不得合班上課。因特殊原因需要代課、調課或停課時,應事先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任課教師在課堂上應關閉所有通訊工具,不得使用手機和尋呼機等🤲🏻🫷🏿。老師上課(包括理論課與技術課)時🚀🧛🏽♀️,不得吸煙。技術課教學,任課教師的講解、示範👨🏿🦳👉🏿、指導等所有教學活動應站立進行👩🏿🔬🙏🏿。
第十八條 任課教師須著裝整潔,儀表端莊🪣🤏🏻。上理論課時🕵🏻♀️,任課教師不得袒胸露背或穿背心💆♂️,著超短裙、吊帶裙、穿拖鞋等進教室上課🤷🏻♂️;上技術課時,任課教師必須著運動服裝進場館,不得穿皮鞋或著便裝上課🏺。
第十九條 任課教師應自覺接受並配合678教學管理部門和教學督導組的聽課及其他教學質量檢查👊🏼。
第五章 輔導答疑
第二十條 輔導答疑是課堂教學的重要補充環節🧕🏻➙,目的在於幫助學生加深理解和全面掌握課堂學習的內容。主講教師和輔導教師都應參加輔導答疑(包括早操輔導),原則上每4個課內學時應安排一次輔導答疑🦶🏽。各門課程都應給學生布置作業,原則上每1學分應布置1次作業。
第二十一條 輔導答疑一般以個別答疑為主💕,對共同性的問題也可以進行集體輔導。在輔導答疑時,要重視因材施教🌄,註意發現與培養優秀人才;對基礎較差的學生要熱情鼓勵,耐心輔導🪳。輔導答疑情況要作一定記載🙎🏻♂️。
第六章 考 試
第二十二條 每門課程學習結束時都必須進行考核🃏。技術課程的考核又分為技術考核(包括技評與達標)和理論考核,若學生技術考核或理論考核不及格,則本門技術課程為不及格🫄🏼。技術課的技評與達標考核,須由術科部提出計劃,經所在系審批🦟,於考前報教研辦備案,並采取統一組織專門比賽的形式進行👩🏼🏭。理論課考試可由學科部根據不同專業的教學要求,采取閉卷🦸🏽♂️、開卷🚊、口試、小論文👨🏻🦯➡️、實驗🐴、作業等多種形式👨🚒📴,並事先在課程教學大綱中明確規定。
第二十三條 每學期的課程結業考試一般安排在期末考試周進行,由教研辦統一組織安排👊🏽。授課周數不到2/3學期的課程🟤,也可在課程結束時組織考試👩🦱⇢,但必須經學科🧖🏽、術科部主任簽字,並經教研辦審核同意後才可安排➔。教師不得在上述時間之外,未經學科部、術科部和教研辦審批而自行安排考試,不符合本規定所組織的考試,成績無效📻。
第二十四條 各門課程的考試試卷原則上都應建立試題庫,實行教考分離。學科部、術科部主任應對本科部承擔的各門課程所提交的試題庫審查簽字,再報送教研辦。所有試題均應與各課程教學大綱中的知識點(技術點)相對應,按照教研辦下發的有關試題庫建設的通知精神建設好各課程試題庫。
第二十五條 學生參加各門課程考試,必須攜帶學生證👩🎤,遺失或未辦理學生證的學生,應在考前到學生工作辦補辦,無學生證的學生不得參加考試,並以缺考論處。學生在考試答卷上必須填寫自己的學生證號🤦,否則答卷無效。
第二十六條 每門考試結束後🕳,學科、術科部應組織集體閱卷,並在考試後3天內批閱完試卷🩴,認真仔細地填寫包括平時成績在內的課程綜合成績,按照教研辦下發的成績管理規定填報成績🚥。
第二十七條 為了檢查閱卷質量🪁,教研辦在考試後應組織常規性考試復查,復查的對象由教研辦隨機抽樣決定👨🏻⚖️。教研辦應認真對待各種有關課程考試及評分情況的反映🚺,必要時,教研辦可組織常規復查之外的復查。復查中平時成績一律以教師上報的平時記錄表為準🧑🏼🍳,在試卷復查中,查出的所有問題均應作好記錄⚆,明確責任人👨🏽🔧,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課程綜合成績由考試成績和平時成績按一定比例綜合評定🧌👳♂️。課程綜合成績是決定學生本課程是否重修和學籍異動處理的依據📽,教師對學生課程綜合成績的評定應特別慎重。為了防止學籍異動處理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困難,所有評分人員和教學管理人員在接待學生或學生家長及有關人員的查詢時🙋🏿♂️,只聽取意見,轉達意見,不得透露評分過程或表示更改分數的意向,更不能應學生或家長及有關人員的請求私下更改成績。一旦發現此類情況👨🏻🚀,678將嚴肅處理。
第二十九條 每門課程考試的監考人員由教務部門統一安排👩🎨。所有監考人員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肅認真地行使監考職責。考試開始前要明確對學生宣布有關規定👩🏻🦲、考場紀律和註意事項→;考試中要嚴格巡視與監察🧓🏽,決不能對舞弊現象“視而不見”🏊🏽♀️、“手下留情”🧔🏼,放縱少數學生弄虛作假🥷🏿。監考人員原則上不能頂替,若確有特殊情況不能監考👐🏻,須提前一天到教務部門辦理換人手續💪🏼🧗🏻,具體頂替監考的人員由原監考人員負責推薦適宜的人選,並告之監考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
第三十條 學生因病申請緩考👨🏻🦼,須在考試之前憑校醫院的證明經所在年級主任審批簽字🤚,報教研辦備案。學生因事(包括因公參加重大比賽或集訓等)申請緩考🕢,須在考前經所在年級主任審批簽字,並加蓋系裏的公章♜🧋,報教研辦核定🤽♂️。各年級對因事申請緩考者🕵️♂️,應客觀求實👩🏻🦯、嚴格控製。無論是因病或因事申請緩考,均須在考試前辦理,考試後補交的病假證明和緩考申請一律無效。一門課程只能申請一次緩考。
第七章 實驗與實習
第三十一條 學科部、術科部、實驗室必須加強對實驗課的管理,按照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教學進度安排,認真落實教師和有關設備、儀器,保證實驗按時開出⟹🪀。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對學生進行實驗室規章製度的教育,要求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所有實驗必須嚴格按規定的要求進行,不得擅自減少實驗項目和內容。學生完成實驗後,指導教師應檢查實驗數據記錄紙,並在記錄上簽名。學生上交的實驗報告,須檢查是否有經指導教師簽名的原始數據記錄👨🏽🦳👩🏽🔬,如無符合規定的數據記錄紙,上交的報告不予接受🧑🍼。實驗記錄紙和實驗報告采用678統一規定的式樣。
第三十二條 應按教學計劃的要求認真組織教育見習和實習。實習指導教師應提前到達實習地點🌋,了解和熟悉情況🍄,製定實習實施計劃,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並於學生到達實習點後的一周內將實習實施計劃報教研辦👨🏿🚒,實習實施計劃應具體列出實習進程和各階段的要求。
第三十三條 學生離校實習之前👨🚀,應領取實習日記和實習報告本🌄🤲🏽。指導教師要指導學生按計劃開展實習工作。結束實習之前,學生應按實習計劃規定的要求完成各項實習報告和材料。指導教師應認真評閱學生的實習報告和材料🦢,且采取適當的方式進行考核,並根據學生實習期間的表現🧕🏼⛏、實習報告與材料的質量和考核的結果,評定學生的實習成績🫗。指導教師在學生實習返校一周內應寫出實習書面總結🍤,並連同學生的實習成績和全部實習材料交學生所在科部保存備查,學生的實習成績須報教務部門登記備案。
第三十四條 教研辦應在學生實習期間派人對各實習隊進行抽樣巡視和檢查,並將巡視和檢查結果以書面方式向678匯報,以便不斷總結經驗,改進工作🤟🏻,提高實習質量。
第八章 畢業論文
第三十五條 承擔學生畢業論文指導任務的教師,須對學生已確定的論文選題和研究內容進行全面的了解🧛🏻♀️。學生畢業論文選題及實施的要求應明確(包括應閱讀的中🧍🏻、外文參考文獻的篇目數量🈵,論文研究的大致進程及各階段的時間安排和主要任務等)🫚,並須在學生開始論文研究之前報科部主任審閱簽字,學生畢業論文選題一覽表還須送教研辦備案🙍🏻♂️。
第三十六條 在學生進行畢業論文研究的過程中,指導教師應安排充分的答疑、檢查時間👋🏿。所在科部或教務部門要對學生畢業論文研究的過程管理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三十七條 學生畢業論文研究工作應按678統一規定的時間結束,各部須按規定在結束前組織學生進行畢業論文答辯🎹、評分📫,並將畢業論文成績按時報送教研辦登記備案🍒,學生畢業論文的有關材料須歸所在系存檔備案🪳。
第九章 學籍處理
第三十八條 各年級應在收到教師報送的學生各課程綜合成績卡後✹,運用計算機及時登記匯總♾,同時要認真清查學生本學期及以前的不及格課程與成績,在此基礎上,列出所有須重修和進行學籍異動處理的學生名單與課程成績(要杜絕漏報現象,嚴禁隱匿不報),報教研辦備案🙍🏻♀️。
第三十九條 每學期開學後,教務部門應按專業將須進行重修或學籍異動處理的學生名單與課程成績及時通報各科部🍘,並會同院學生工作辦對作學籍異動處理的學生及時辦理審核🧙🏿♂️、異動手續👧🏼。
第四十條 在學籍管理中,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塗改成績、徇私舞弊、濫發文憑和有關證明,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十章 教學研究
第四十一條 教學研究是提高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途徑,全體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都應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教學研究🤸🏼♀️🏋🏽♂️,力爭取得更多、更好的優秀教學成果,不斷改進教學工作,提高教學管理水平。
第四十二條 678每個周期都要審批立項一批院級教學研究課題🤷🏼♀️,同時組織申報省和國家立項的教學研究課題,並開展相應的評比獎勵活動。學科部、術科部都須按照678的要求,認真擬定本單位的教學研究活動計劃和研究方案🙋🏽♀️,明確任務✧,組織實施。科部的日常教研活動原則上每兩周開展一次,並應做好記錄,提高實效🌹📟,隨時接受678的檢查。
第十一章 教學獎勵與教學事故
第四十三條 對於嚴格執行教學工作規範且在教學及其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者,678將分別在教學成果、教材或講義質量、教學質量、畢業論文管理、實習管理、考場管理等方面給予獎勵和表彰;對於在教風、學風建設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678將給予精神、物質奨勵🥰。
第四十四條 所有違反本規範規定的情節均屬教學事故🤟🏻。678將視事故的性質和情節,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必要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將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具體處理辦法參見《678体育教學事故界定及處理辦法》。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條例從公布之日起實施📟🪢,由678教研辦負責解釋,教研辦與督導室共同監督實施